【发表于《民主与科学》2005年第四期——8月出版,发表时略有删减。《凤凰周刊》2005年第23期《水电站也会是河与人的枷锁》为此文的另一种删改版。此为原稿。另,《凤凰周刊》署名田松为图文作者,错。图片作者为汪永晨,特此声明,并向汪女士致歉。】
本文作者的基本观点如下:
1, 水电开发不能解决当地民众的“贫困”状态,反而会使他们更加贫困;
2, 强行水电开发,是大公司对当地民众的剥夺,是当代人对子孙后代的剥夺;
3, 保护生态不是为了给别人欣赏,给别人享受,首先是在保护自己的财富,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
4, 人与自然息息相关,损害自然,也是损害人类自身;
5, 当下的科学尚未揭开自然的全部奥秘,甚至连大部分都说不上,人类不能轻易对自然本身作出大的改变——也没有能力断定这种改变注定朝向对人类有益的方向发展,而实际上,在相当多的时候是有害于人类的;
6, 怒江建坝之争所反应的首先已经不是发展与环保的矛盾,而是地方政府和大公司的短期利益与国家和民众的长久利益之间的矛盾。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个抽象的标语经常出现在各种场合,不知道是谁对谁说的。是官对民说的?还是民对官说的?根据该标语出现的频率、大小、位置,我相信这话是官说的,也许是对民说的,算是表个态;或者也是对官说的,可以解释为互相勉励;如果是给更大的官看的,那应该是表决心,或者是做样子。
有一位西部地区的地方干部说:“让江水白白地流淌,这不是浪费吗?贪污和浪费可是极大的犯罪呀。”当有人告诉他,水并没有白白流走,而是有着比建水电站更大的生态价值,这个世界除了人类之外,还有很多生物,也是依赖江河流水的。他愕然:“人都管不了,还管得了其他。我在这个位置上,就得为人民做点事啊!等我退休了,江河爱怎么流就怎么流吧。”(《中国国家地理》2004年第7期,228页)前几天,一位有着巨大利益团体背景的院士前往怒江考察,主张尽快上马怒江电站,也是说要“为人民做一点事情”。然而,为什么建一个水电站就必然等于为“人民做一点事情”呢?这样的事情真的人民需要的吗?
在一个“贫穷”的地方,人们希望有某种神奇的东西,比如一个高技术装置,这个装置一转,就像打开一个笼头,哗啦哗啦地冒出财富。这个理想当然很好,中国传统文化里面也有,叫做聚宝盆。我们小时候都看过一部动画片,说一个老爷爷在海里捞上来一个鱼盆,鱼盆里会跳出来一个娃娃,一边唱歌,一边钓鱼,水珠子落到盆外,就变成了珍珠和金豆子。孙悟空也变过类似的东西,一口有极强拷贝能力的大缸,可以从里面一件一件地往外拿东西,几十年也拿不完。这样的事情,即使没有学过热力学定律,从最朴素的道德和常识出发,农民也不会相信。“干活去,还等着天上掉馅饼啊!”
然而,这个理想经过科学和技术的包装,却容易让人信以为真。在我们以往的还原论、机械论的观念里,一个地方建了水电站,仿佛凭空多了一个宝贝。电站一转,就把白白流淌的江河变成了能源,就为那个地区的发展提供了动力。下一步就是凭借这个宝贝改变家乡面貌,好在自己的家乡过别人的生活——那种经常在好莱坞影片里出现的为人们仰慕的现代化生活。
物质不灭,能量守恒。如果有一个装置能够输出一些好东西,那么一定是这个装置所安装的地方本来就存在着可以转化成这些好东西的东西——这个东西无论是命名为资源也好,环境也好,生态也好,反正得有那么个东西。那个神奇的装置只能转化,不能凭空创造!也就是说,那个装置的效率越高,转化得越彻底,就会越早地油尽灯枯。因为,如果那个东西是原来就有的,必然是有限的。对此,科学一点说法叫做资源枯竭。
一条大河自由奔流,在整个领域的自然生态中,承担着某些功能——这些功能尚未全部为科学所了解,相对于自然本身的广阔,当下的科学所了解的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部分——由于这些功能的存在,整个领域的自然生态才能得以保持,大河两岸的人、动物、植物以及水中的生灵,才得以以目前的方式生存。它们相互依托,环环相扣,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会使整个生态发生变化。这样的生存状态在怒江领域已经延续了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几百万年;并且还将这样持续下去……传统的人类生活只是其中的一个小的环节——人类必须顺应这个大的生态,才有可能在其中获得持续的生存。
而当我们阻断大河,当河流变成湖泊,当急流变成缓流,大河所承担的这些功能就会丧失,进而导致整个生态系统的崩溃。
于是我们看到,水电站所转化的好东西,其实就是整个领域现有的生态,就是整个领域的植物、动物以及人类的当下的以及未来的生存!那些不断流淌出去的电能,其实就是一粒粒土壤,一片片青草,就是树木、昆虫、飞禽走兽以及当地人民当下以及未来的生存。
目前,中国西南的很多河流都面临着被拦腰截断的危险,自由奔腾的岷江已经不复存在了。关于怒江梯级电站的争论最近也到了白热化的程度,以至于水电公司和地方政府不惜把一位网络名人和一位江湖好汉包装成“著名学者”,让他们为怒江建坝摇旗呐喊。在支持建坝的各种理由之中,最常见的是:让当地百姓一举脱贫致富。且让我们看一组数据。
据《南方周末》2004年的9月30日二版文章《让移民维权更具理性》,澜沧江上的漫湾电站被誉为全国水电行业的五朵金花,截止某日,该电站获得利润1.2亿,上缴国家财政一个亿,云南省五千万,库区各县五千万。显然,这三个多亿是漫湾电站这个高技术装置从澜沧江上转化出来的,这些东西本来是生活在那块地方的人们(以及动物和植物)祖祖辈辈并将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东西,因而首先是属于它们的。然而我们看到,转化出来的最大一块是属于水电公司的。可以想象,这1.2亿中有一部分会作为电站职工的收入和福利,使他们能够过上“别人的生活”;也会有一部分被用来开拓新的事业,到新的地方建新的电站,把更多的“东西”转化成人民币。最小的一块才是属于库区几个县的,而且我们还可以问,县财政增加的这些税收都拿去做什么了?会有多少用到库区生活的人民以及自然环境?文章中写道:
但在距水坝仅800米的田坝村,考察人员发现,这里的240多位居民,一半以上靠拣漫湾电厂的垃圾为生。近10人在水坝修建之后患上了精神病;社区组织在瓦解,吸毒、偷盗、打架斗殴现象普遍。
当时,漫湾电站被认为“投资最省”,“效益最高”,成为电站样板。“可是,考察后发现,所谓‘投资最省’,其中一个因素是电力公司对当地移民的补偿最低。所谓‘效益最高’,其中一个因素是电力公司对移民的后期扶持最少。”
现代化的全球化是个食物链,水电站这样的技术装置是则是链条上的马达。在这个食物链中,处于下游的当地农民获利最少,处于上游的大公司获利最多。相反,一旦电站寿终正寝,上游的大公司可以继续寻找新的下游,而承担电站导致的环境后果的,只有当地百姓!
当地百姓要承担的不仅未来是环境后果,还要付出当下的生存。虎跳峡电站一片反对声中开工了,我无法现象,这样一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自然景观,我们要有多大的疯狂才会忍心把它毁掉?即使资源角度看,这种做法也绝对是得不偿失的。
虎跳峡东岸是丽江纳西族传统文化保持相对完好的一个地区,按照我所不喜欢的资源说,可以说这里蕴藏着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被计划移民的目的地宁蒗县永宁乡是摩梭人聚集的地方,同样蕴藏着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虽然纳西人和摩梭人同属纳西族,但是风格迥异。这种非自然的移民必将同时对他们的文化资源造成破坏。而对于这样的不可能立即变现的资源,当地政府毫不吝惜,因为虎跳峡可以马上为它们带来每年四个亿的财政收入!
那么,是谁需要这四个亿呢?难道大具人民的日子已经过不下去了,非要这四亿脱贫吗?不是,大具坝子是丽江有名的粮仓,根本就不贫。那么,是丽江其它地区贫困到吃不上饭的地步,需要出卖虎跳峡救他们于水火之中吗?当然也不是!而且,同漫湾电站一样,虎跳峡电站这个装置转化出来的人民币,绝大部分要流到丽江之外。
怒江现在是中国唯一或者唯二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它所具有自然生态价值是无可估量的;怒江两岸生活着十几个民族,其中的文化生态价值也是无可估量的。自然,一定会有很多专家作出利大于弊的结论,从而支持电站。然而,我们真的有能力计算出其中利和弊吗?对于怒江流域这样丰富的生态关系,我们不要使了解它的全部奥秘,甚至一小部分都说不上。其中所蕴含的未知以及这些未知所具有的价值,是多少亿度电都无法比拟的。
然而,那些自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官员为什么会积极地主动地推动这些项目,不惜毁掉虎跳峡这样的自然奇观?我想,至少有两个因素:1,这样的工程时至今日仍被视为政绩,可以作为领导升迁的阶梯;2,巨大的财政收入可以大大地改善各级公务员的办公条件,生活质量,使得他们可以过上别人的生活——更不用说其中可能存在的灰色收入了。
所以,怒江建坝之争的关键首先已经不是发展与环保的矛盾,而是地方政府和大公司的短期利益与国家和民众的长久利益之间的矛盾。我们不妨做一个思想实验。假如我们不允许大公司介入,由怒江两岸民众自己集资,修建一个同样的电站,按照地方企业上缴国税地税,那些具有大公司背景的院士、专家,会不会依然支持怒江建坝?
毫无疑问,地方政府官员的利益与当地民众的利益并不是一致的。地方政府官员在面向外界的时候,常常以民意代表自居。而在面向民众时,他们则往往与大公司达成一致。事先给予美好的允诺,事后则置之不理,直到把问题拖给下届政府。在种种美好的承诺面前,在长期以来的科学主义意识形态的渲染下,当地百姓也曾对水电站之类的建设项目充满憧憬。但是,近些年,随着近年来环保理念的推广,随着对水电认识的深入,民间对各种建设项目的反对声音越来越强。怒江沿岸的很多百姓在参观了漫湾电站之后,越来越多地加入到了反坝活动之中。在此,很多民间环保组织功不可没,然而,他们也因此承受了更多的压力。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那么,谁该代表国家?当然不是大公司。谁该代表人民?当然也不是地方政府。既不代表人民,又不代表国家的地方政府和大公司合谋,无视生态科学的最新成果,无视国内外同类工程的教训,无视国家环保部门的再三阻拦,无视当地人民的生存意愿,强行推进这样的项目,如果从前还可以说是认识不够全面、决策失误、好心办坏事,现在则是赤裸裸地掠夺、犯罪!
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口号中,民众的意志在哪儿?民中能否选择自己的生活,决定自己的生活,拒绝为官者为他们安排的生活?
作者:田松,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科学史与科学哲学教授。哲学博士、理学(科学史)博士,富布莱特学者,做过大学物理教师、报社采编、电视策划、专栏作家,曾先后在北京大学作博士后工作、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和哈佛大学作访问学者。曾涉足科学思想史、物理学哲学、科学伦理学、科学社会学、环境哲学、(科学)人类学、科学传播、科学与艺术研究等领域;偏爱跨学科案例研究,如以牛奶、食品工业、垃圾为对象的综合研究;是国内最早关注垃圾问题的人文学者之一;近期主要工作为文明研究,如“工业文明批判”与“生态文明建设”。著有《稻香园随笔》、《警惕科学》、《一触即崩》、《学妖与四姨太效应——科学文化对话录》(与刘华杰合著)、《神灵世界的余韵——纳西族:一个古老民族的变迁》和《有限地球时代的怀疑论——未来的世界是垃圾做的》等著作。并有《宇宙逍遥》、《在理解与信赖之间》和《魔镜——埃舍尔的不可能世界》等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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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田松的科学网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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