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安市委党校
为了加强思政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学校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专业教师2名
02 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志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除外);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不属于此次人才引进范围。
(三)专业:
经济学(02)、社会学(0303)、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共党史(03020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行政管理(120401)等专业学科。
(四)学历学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本科、硕士、博士专业方向一致者优先,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
(五)年龄:
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7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03服务期和有关待遇
录用后,服务期限为5年;
除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享受教学科研资助等校内教研人员激励政策等之外,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以本人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入职后,享受5年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
(三)六安市引进人才规定的其他相关待遇。
04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须及时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到电子信箱:ladxbgs@126.com,并在信件标题中注明"姓名+专业+博士"。
报名材料包括:
1、《中共六安市委党校2020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档、学位认证报告电子档;
4、其他证明材料电子档或原件扫描件;
5、其余简历以Word文档形式作附件。
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8月6日。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结束后,将根据网络报名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3、考试报到时提交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材料原件,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4、报考者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请务必填写手机号)。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三)考试考核。
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试讲(需准备时长40分钟之内的课件)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考试考核。具体相关事项将提前公告通知。
试讲和答辩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履行体检、考察等程序。
(四)审批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05纪律要求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六安市委党校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详询,联系人:朱老师0564-3212181;
监督电话:0564-3370656(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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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晓庄学院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晓庄学院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文科类学科博士人才。
01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学校师资紧缺专业、特别优秀且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02招聘岗位
(一)岗位说明
1.我校需求专业条件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设置。
2.具有教授职称者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3.各学科专业岗位需求人数,可在总核定范围内根据实际应聘情况适当调整,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
(二)岗位介绍
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网格学院)教师3
岗位类别:专技岗
招聘人数:4
专业:社会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与社会治理相关学科
性质:编内
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试讲60%,面试40%
其他说明:社会治理方向为佳;副教授以上职称为佳。
03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学院人事处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
学校人事处将于6月下旬启动首批面试,有意参与首批面试的应聘者请务必于2020年7月31日前投递个人应聘资料。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人事招聘邮箱:2355386974@qq.com。发送主题请统一以“应聘南京晓庄学院+应聘岗位名称及编号”格式注明。如:“应聘南京晓庄学院+旅游与社会管理学院3”。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南京晓庄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及个人详细简历(附配偶、子女等情况);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学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照学校要求来校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核。
(三)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核的方式,由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人才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备案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视情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是对报名人员的科研水平、综合素养等进行考核。
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并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晓庄学院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校在该岗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04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南京晓庄学院监督电话:025-8617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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