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整改已经不能再用“第几次整改大潮”来形容了,因为21年下半年以来,几乎每天都有期刊发出调整通知,从不间断。今天你录用一篇2版的知网刊,明天就有可能通知你要补充至3版,要补交版面费,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见怪不怪了!
10月9日,中宣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期刊滥发论文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各省对属地内以刊发学术论文为主要内容,向作者或单位收取论文发表相关费用,全年发表论文数量在2000篇以上的期刊做到应检尽检。
从这个要求而言,90%的期刊都在应检行列。早在评职称将论文发表纳入审核标准时,期刊市场就在慢慢形成并不断扩大。近十年来,太多的杂志或更改名称或合并重组,摇身一变成为刊发学术论文的“期刊”,企图在期刊市场占据一隅之地。
正是这样瓜分市场、扰乱市场的行为,才使得期刊界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小编斗胆猜测,这次“应检尽检”中大约也会有70%的期刊是不合标准的。
根据最新的消息,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已经响应中宣部的政策,开始了专项检查工作。至于其他省份,或许也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了……
这里提醒下各位作者:(1)如果你的文章已经出版上网了,请一定要及时下载并且留存相关记录,以备不时之需;(2)如果你的文章已经录用尚未出版,及时联系杂志社是否需要扩版,如无需扩版也要及时关注好期刊的动态,以防出现临出版被撤稿的情况。(3)将要发文章的作者,建议写长稿5000-6000字符左右,发3-4版的文章,以后这将成为大趋势。
期刊大洗牌已经成为必然,被通知整改的作者也无需怨天尤人,积极配合出版总署的整改工作才是应该的。10·9专项检查工作如果能够有效清理、整顿期刊里面的“蛀虫”,将来再发文章,就不会有太多后顾之忧了。
一位大佬曾直言,当下的论文发表和10年前的太不一样了,都是一些垃圾刊物拉低了论文发表行业。
“十年前,论文发表还没有现在这么容易,但是十年前的版面费未必比现在便宜。”
现在发个小普刊,版面费动辄就4000-5000,更有甚者,稍微好一些的刊物,版面费差不多要10000+。你以为这个版面费很贵了吗?
十年前,《xx界》一本普刊的版面费已经收到6000+了,想想十年前的物价,这个版面费不贵吗?但是当时没人觉得贵,而是觉得值!那时发一个文章,对质量要求很高,哪有什么走关系走钱财之路的说法啊。那个时候的刊物图谋的是刊物长远的发展,只看重质量。
想不想知道《xx界》这本杂志现在的生存状态?
10年前这本收6000版面费发文章的期刊,如今版面费只有4000+(2020年数据)。刊物还是那个刊物,刊物质量也没有降低。但是市场上的垃圾刊物太多了,无论什么杂志都想进来分一杯羹,导致再好的刊物也只能拉低自己的标准去迎合市场。以前发文章目的性不强,只要求好的刊物。现在人们发文章功利心太重,只图好发便宜,哪怕刊物烂一点也没有关系,这就助长了垃圾期刊疯狂收稿的势头,也变相导致好一些的刊物收不来稿。
这几年虽然普刊发表很简单,但是市场上更多的都是什么维普龙源的刊物,这些数据库收录的刊物也有非法期刊,而作者还是乐此不疲的要发,拦都拦不住。没办法便宜啊。
“二十年前,哪有人发核心?现在,哪有人不想发核心?核心都是垃圾期刊烘托出来的。”
核心目录刚出炉一二十年中,哪有人说要发核心的,那个时候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或者说,当时的期刊界,普刊一样难发,对质量要求很高,发核心和发普刊的性质是一样的。
再往后,进来的刊物越来越多,办刊水准良莠不齐,刊物评价也开始出现两极分化。加上评职称制度的介入,核心才慢慢达到现在这个高度。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核心之所以能到这个级别,之所以这么难发,也都是大众造成的,发不了也不能怪别人,自己也是推手之一。
“国家出手整治期刊滥发论文乱象,虽晚但到!”
乱象早已生成,国家整治也都是早晚的事情。学术界呼吁“整治学术发表环境”已经很多年了,成效甚微。如今,国家介入,想必很快就可以看到一个清明的学术环境了,拭目以待!
附:
中宣局室发函〔2021〕40368号
关于开展期刊滥发论文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期刊管理处室:
管理中发现,少数期刊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放松或放弃把关要求滥发论文,违背出版宗旨和学术准则,出版质量低劣,还往往存在各类违规问题。为落实《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中宣发〔2021〕17号)相关要求,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现组织开展对期刊滥发论文问题的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检查对象。对属地内以刊发学术论文为主要内容,向作者或单位收取论文发表相关费用,全年发表论文数量在2000篇以上的期刊做到应检尽检。每期大部分论文篇幅不超过5000字或不超过3页,刊期为旬刊、周刊等较密出版周期的期刊应作为检查重点。各地可根据管理实际适度扩大检查范围。
2. 检查内容。
(1)内容质量水平。期刊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要求;刊发的论文是否符合学术规范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问题。
(2)出版资质情况。期刊业务范围与其实际出版内容是否一致;期刊实际出版内容与出版单位办刊能力是否匹配;年发表论文数量与期刊编辑数量、把关能力是否匹配;期刊出版单位(含期刊编辑部)负责人和各级审校人员是否符合有关资质要求;期刊负责人及采编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是否均在期刊出版单位或其上级单位。
(3)“三审三校”制度落实情况。期刊审校流程是否规范;各环节是否均有明确意见和签字;审校单是否完整留档。
(4)经营合作情况。是否存在期刊采编和经营业务未严格分开、出租出卖期刊刊号版面、与“论文中介”合作、“一号多刊”“一号多版”等违规行为;如果期刊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其实际出版内容与数据库收录内容是否一致。
3. 工作要求。
(1)全面深入检查。各地期刊管理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检查作为切实规范期刊出版秩序、强化期刊宗旨意识和遵章守规意识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安排,按期推进并保质保量完成。在出版内容检查中,要发挥质检单位、业内资深专家和相关学术行业组织的作用,对相关期刊出版质量、学术质量进行检查评估。要加强上门检查约谈以及样刊、审校单、经营合作协议等实物检查,防止用受检单位自查代替管理部门检查,防止少数期刊弄虚作假逃避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受检期刊是否存在滥发论文及其他问题进行综合认定。
(2)注重分类处理。要根据期刊存在的问题分别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不经深入检查简单“一刀切”。对存在出版质量不高及其他不规范问题的期刊,要严肃约谈主管主办单位并推动其开展切实整改,指导相关期刊端正办刊宗旨,加强编辑和同行评审队伍建设,根据其业务范围、出版能力等合理确定内容定位、刊期和年发文量。对存在出租出卖期刊刊号版面、与“论文中介”合作等严重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和纠正。对办刊难以为继、不具备相应出版和把关能力的期刊作出变更主管主办单位、停办注销等处理。
(3)保证整改实效。各地期刊管理部门要明确相关期刊整改期限和目标任务,严格验收工作,并通过审读、质检等方式检验其整改成效,防止相关期刊“换汤不换药”,通过故意拉长论文篇幅等手段蒙混过关。要推动主管主办单位加强所属期刊日常管理并完善工作机制,有效落实主管主办责任。要严格期刊刊期变更审批管理政策,对学术期刊原则上不再批准变更为旬刊、周刊等较密出版刊期,有特殊情况的应向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请示。对现有此类刊期的期刊,要结合此次专项检查作出刊期调整处理。对缺乏相应学术资源和办刊投入的期刊,可推动将刊号资源变更到学术科研力量较强、集约化程度较高的单位,优化期刊布局结构。
各地集中检查时间从即日起共两个月。有关核查处理情况形成专题报告,附每家受检期刊具体查处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我局。
中宣部出版局
2021年10月9日
来源:中州期刊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