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拟对25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的公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武大研字〔2018〕11号)相关文件精神:
学校拟对25名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由于长期难于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拟退学处理意见。
图源: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公告》称,学生本人如对拟处理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书面陈述;逾期未提出的,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以下是被退学研究生的具体名单:
图源: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今年已有多所高校发布清退通知涉及近千人
近几年,硕博生清退已经越来越多了。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经有近30多所高校公示清退超过1300名硕博研究生,原因涉及“已超最长学习年限”、“未报到入读”、“申请退学”等方面。
▌ 北京交通大学
7月10日,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关于处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生学籍的通知》,因超过全日制博士(含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59名博士生,对其学籍管理将作出分类处理。
▌ 上海师范大学
6月28日,上海师范大学发布公告,对125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
▌ 中南大学
5月20日,中南大学表示,截至目前,共有10名研究生休学期满已超过2周仍未提出复学申请。对于6月3日后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将上报校务会给予退学处理。
“过期”硕博研究生究竟该不该被清退?
对于此类超出毕业年限又“长期失联”的博士生,校方作出清退处理是否合理合法?中国新闻网表示定期清退“过期”研究生,有如下原因:
1.有据可依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2.浪费教育资源
在对博士生的培养中,国家和社会投入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但大学的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是有限的,必然要高标准严要求。这群被“清退”博士的“长期失联”、甚至15年未毕业,无疑是对教育资源的极度浪费。
3.维护学历学位严肃性
同时,“清退”不合格博士生也是维护学历学位的严肃性和含金量、更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一项必要举措。
4.变压力为动力
对达不到要求博士生的予以淘汰,还可以畅通学生进出机制,变压力为动力,督促高校学生和教师集中精力做学术,增强学习主动性。
可见,高校做出清退硕博生的决定既符合教育部的规定,又是出于学校管理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