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中通讯作者的署名规则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中,通讯作者承担联络、责任与成果解释等关键角色,其署名规则因学科、会议而异。明晰规则可避免署名争议,保障学术诚信与合作权益,是投稿前必做的功课。接下来aeic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基本定位与职责。
通讯作者通常是负责与会议组委会、审稿人沟通的主要联系人,统筹稿件修改、版权签署及后续问询。多数会议默认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也可另指定,需在文中明确标识(如星号*或脚注)。
署名位置与标注方式。
常见做法是在作者名单旁加符号,并在首页底部注明“Corresponding author: Name, email”。有的会议要求单独列出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确保审稿与出版阶段可及时联系。跨机构合作时,通讯作者单位需对应标注。
数量与资格限制。
多数国际会议允许一位通讯作者,少数支持双通讯(须说明分工)。担任者一般需满足:全程参与研究设计、数据获取与分析、稿件撰写,并有能力回应学术质疑。仅提供资金或设备的支持者,不宜列为通讯作者。
特殊情形处理。
学生作者常由导师任通讯作者,体现指导与责任归属;大型合作项目中可设“共同通讯”并明确各自联络范围。更换通讯作者须提前向会议秘书处申请并说明理由,避免后期纠纷。
与期刊规则的差异。
会议论文通讯作者规则通常较灵活,但部分会议沿用主办学会或出版方的期刊惯例,如IEEE、ACM系列会明确要求明确标识并附完整联系方式。投稿前应查阅会议《作者指南》确认细节。
合规建议。
署名前团队应协商一致,书面记录通讯作者人选及职责,防止误解。确保联系方式长期有效,便于会议期间与出版后沟通。 国际会议论文通讯作者署名不仅关乎礼仪,更涉学术责任与法律义务。遵循规则、透明沟通,可维护研究信誉并促进国际合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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