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pus会议论文的作者变更规定
更新时间:2025-10-20

Scopus会议论文的作者变更规定

Scopus会议论文的作者变更规定

在Scopus会议论文的发表流程中,作者信息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术成果的归属与认可,因此作者变更并非随意可操作的环节,需要遵循特定的规定与流程。接下来aeic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Scopus会议论文作者变更有着明确的前提条件,通常仅在合理且必要的情形下才被允许。常见的可申请变更的情况包括:最初署名时遗漏了对论文有实质性贡献的研究者,如参与了核心实验设计、关键数据分析或论文核心内容撰写;或部分原作者因工作调动、个人原因等,无法继续参与论文后续的修改、审核等环节,且主动提出退出署名;也可能存在作者署名顺序需要调整的情况,但需基于各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的客观评估,而非个人主观意愿随意变动。

在具体规定方面,不同Scopus会议的主办单位或编辑部可能会有细微差异,但核心要求具有一致性。首先,所有作者变更都需提供充分的理由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原作者共同签署的变更申请书,详细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及各作者的意见;若涉及新增作者,还需补充该作者对论文具体贡献的说明,以证明其符合署名资格。其次,变更申请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多数会议要求在论文最终定稿前或编辑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出,若论文已进入排版或在线出版阶段,再申请变更的难度会显著增加,部分会议甚至可能不再受理。

操作流程上,通常需由论文的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向会议编辑部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需明确标注原作者信息、变更后的作者信息及变更原因,并确保所有相关作者均知情且同意。编辑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与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会进行作者信息的修改;若审核不通过,会及时反馈原因,研究者需根据反馈调整后再重新申请或放弃变更。

此外,研究者还需注意,作者变更应遵循学术诚信原则,严禁为了提升论文发表竞争力而随意添加无关人员署名,或排挤对论文有实质贡献的研究者,此类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学术不端,不仅会导致论文被拒稿或撤稿,还可能对相关研究者的学术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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