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论文对作者排序的要求规则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论文对于作者的排序要求都是很严格的,也就是说不能随意对作者进行排序,需要根据规则来完成学术会议论文对作者的排序,本期AEIC小编给大家分享学术会议论文对作者排序要求规则的相关知识。
一篇会议论文一般可以由3-6名作者共同投稿,但若投稿期刊或所属机构有特别要求,则应根据期刊、单位的需要,合理安排投稿人。一般情况下,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为主要,以第一作者为撰笔人,通讯作者负责联络和组织。
论文作者、单位等的排名,理应按照实际贡献大小排序,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分量是最重的,第一作者,在创新性科研成果中贡献最大。同时,所带来的连锁效应和效果也最多。当然,应当清晰与通讯作者、第二、三作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署名权的问题。
当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显然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而比单独署名的要轻。由于科学研究的复杂化多样化,如生物信息学有几百人署名一篇论文的情况。第一作者指的是署名排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有的文章署名也有两个或多个第一作者,称为并列第一作者,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在人名上进行标注。另外,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不同,与创造性贡献不同,通讯作者常由诸作者中在论文所属领域最有权威者所充当。
通讯作者一般指整个课题的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文章的书写等。他也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联系人。最重要的是,他担负着文章可靠性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校硕士、博士生发表科研论文时,第一作者是自己的导师,这不仅是出于惯例,而且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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