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翻译职称须知:翻译须具有较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较高的双语互译能力,能够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翻译工作,能够解决翻译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能够担任重要国际会议的口译或者译文定稿工作。那么在评审的过程中都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材料报送采用电子版报送和纸质版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下文“(一)单位提供材料”、“(二)资格材料”中第1项、“(三)业绩材料”中第7项用纸质版方式报送。请按顺序将纸质版材料装入一个大信封(或档案袋)中,在袋面粘贴统一格式的《个人信息简表》(附件一)。
其他材料采用电子版方式报送。电子版内容存储为两个文件夹,资格材料和业绩材料各放入一个文件夹,分别命名为“***资格材料”、“***业绩材料”。电子版材料请严格按照下文中规定格式和文件命名报送,因未按规定格式报送造成材料不可用影响评审的,由申报人负全责。
(一)单位提供材料
1、《委托评审函》1份,一个单位有多人参加评审的,出具1份委托函。申报高级资格须由省部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申报中级资格须由地市级或以上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务、委托单位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可以进行机要交换的请注明交换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2、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申报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二)资格材料
共9项。其中第1-2项采用纸质版报送,第3-9项资格材料提供电子扫描件(保存为1个.pdf格式文件)。其中,第1-6项为必须提供。
各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扫描件进行审核,并填写《电子材料审核表》(附件二),由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一式2份。
该表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发。如个人制作电子版评审表,需严格按照本表原件内容制作。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目要求有申报人员近三年以来各年度业务考核结果即考核等级,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2寸蓝底证件照1张。照片背后注明姓名、申报语种、级别。
3、《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扫描件(免试人员除外)。
4、《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或相应模块合格证)扫描件(免试人员除外)。
5、身份证扫描件。
6、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扫描件。
7、现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一级翻译考试成绩通知单扫描件。
8、近三年参加翻译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9、任现职以来的与翻译业务相关的获奖证书扫描件。
(三)业绩材料
共7项。第1-2项提供电子扫描件(每项保存为1个.pdf格式文件),其中第1项《评审简表》需在单位盖章后再扫描。第3-6项材料采用电子版方式报送。第7项材料采用纸质版方式报送。
呈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对“代表本人翻译水平的译文原稿”进行审核确认为申报人本人所译,对“中文《个人业务自传》”和“外文《个人业务自传》”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电子材料审核表》相关位置加盖公章。
1、《评审简表》(附件三)
格式要求:字体仿宋_GB2312 、行距单倍。扫描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为“***评审简表”。
2、代表本人翻译水平的译文原稿节选
中外对照,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以原语字数计算),超过2000字的将由中国外文局职改办随机节取2000字作为评审材料。扫描件按顺序合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为“***译文节选”。
3、中文《个人业务自传》
业务自传主要内容为:限3000字内,简述个人业务成长经过;近5年来的主要业务成就;翻译业务心得体会。
格式要求:字体仿宋_GB2312 、字号大小三号、行距1.5倍,文件命名为“***中文自传”。
4、外文《个人业务自传》
格式要求:限3000字内,字体Times New Roman 、字号大小16号、行距1.5倍,文件命名为“***外文自传”。
5、以个人业务自传为内容的口语录音或口译现场录音
格式要求: mp3 或wav;文件命名为“***口语”。
6、翻译专业论文1篇
已发表的论文,提供电子扫描件(保存为.pdf格式),并附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出版机构公章的发表刊物的版权页扫描件;未公开发表的,提供电子版,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填写《电子材料审核表》。
电子版格式要求:中文字体仿宋_GB2312 、字号大小三号;外文字体Times New Roman 、字号大小16号;行距1.5倍;文件命名为“***论文”。
7、业绩成果
须为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作品,中外对照,按照原文在前,译文在后的顺序装订。与人合译的要注明本人所译章节。
申报资深翻译、译审人员需提供下列一项业绩成果的材料:
(1)审定稿量在30万字以上的正式出版物;
(2)审定稿量在30万字以上的单位证明及译文3篇;
(3)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各不少于10万字的译著或者翻译理论研究著作2部(对书中未注明参评人撰写章节的译著,须由该出版社出具有关证明,注明参评人所译章节);
(4)在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期刊上或者在国际统一刊号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的独立完成的译文,累计不少于20万字;
(5)承担重要谈判或者国际会议等口译任务30场以上的场次目录和服务方证明,及不少于2场的现场录音材料。提供此项材料者不提供材料5。
申报一级翻译人员需提供下列一项业绩成果的材料:
(1)不少于20万字的笔译工作量的证明;
(2)由服务方出具的在正式场合不少于100场次的口译工作量证明。
申报副译审人员需提供下列一项业绩成果的材料:
(1)代表译著(稿)1-3部;
(2)代表译文3-5篇 。
申报翻译人员提供译文1-3篇。
申报人提供的上述论文、译著、译文如未公开发表,须由人事部门审核,证明为本人所著、所译,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