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选手不保就业了?青岛:优惠政策取消
更新时间:2021-11-18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11月16日消息,近期有网民留言称,在第九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按照以往经验,获奖者可以安心等待专门的招聘来签约就业,所以获奖者几百人大部分没有准备考研、考公,结果青岛市今年不面向获奖者招聘了,本以为可以有优惠政策就业,没想到被晾在这里不知何去何从。


对此,山东官方11月16日回复称,青岛市自2017年起推出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对应届省师范类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奖选手免笔试的优惠招聘举措,但该举措与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不符,青岛市教育局于2021年9月30日至10月9日逐一电话通知了参加今年省师范类毕业生技能大赛相关院校的带队人员解释相关情况,并请他们向有到青岛就业意向的获奖选手转达。


网民10月2日在人民网留言称,山东省教师技能大赛一等奖泡汤。我是青岛大学的一名学生,在第九届山东省师范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了省一等奖,按照以往八届大赛的经验,我们获奖之后,可以安心等待专门的招聘来签约就业。直到我们打去电话,青岛市教育局才告知今年政策取消了!为了准备这个比赛,众选手在将近半年的时间里一心备赛,放弃了考研考公等其他出路。而如今,突然改变政策了……


10月2日另外一位网民留言称,我在山东省第九届师范生技能从业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第一的成绩,目前就读于曲阜师范大学。比赛前和比赛时都说过,就业时对我们会有优惠政策。尤其是青岛市,青岛市教育局也收集了我们的个人信息。我们获奖选手几百人大部分没有准备考研,就等着就业。最近有同学联系青岛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说由于2020年的一个政策,青岛市今年不进行面向我们的招聘了。本以为可以有优惠政策就业,没想到被晾在这里不知何去何从。


山东留言办理11月15日和16日分别统一回复称,对反映的问题,青岛市教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落实,山东省师范类毕业生技能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自2013年起,每年举办一届。青岛市教育局为吸引优秀教育人才,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下,自2017年起(即第五届),推出了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对应届省师范类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奖选手免笔试的优惠招聘举措,并于每年的11月左右,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一批应届获奖选手。


但该举措与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文件精神不符。


为此,青岛市教育局一方面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继续实施该政策。另一方面,为避免给获奖选手造成被动,青岛市教育局在2021年7月24日第九届技能大赛决赛结束后的供需见面会上,口头说明了2021年的政策存在不确定性,确切信息将于国庆节前后告知。确定该优惠政策不能继续施行后,青岛市教育局于2021年9月30日至10月9日逐一电话通知了参加今年省师范类毕业生技能大赛相关院校的带队人员解释相关情况,并请他们向有到青岛就业意向的获奖选手转达。


青岛市教育局在回复中表示,随着形势发展,政策可能会不断调整变化,但青岛市对优秀教育人才求贤若渴的初心始终不变,青岛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广大优秀人才源源不断的加入。希望您认真准备,积极参加青岛市后面组织的公开招聘,期盼您脱颖而出,成为我们青岛教育大家庭中的一员,共同努力建设这个美丽的海滨城市。


澎湃新闻注意到,山东省教育厅网站7月23日消息称,7月21日-23日,第九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决赛在青岛大学举行。本届大赛分为组织发动、学校初赛、省级预赛、省级决赛四个阶段,历时五个月。设有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等22个学科。省级决赛包含固定题目模拟上课、随机题目模拟上课、答辩、钢笔字考察四个环节,分为学校推荐选手、随机抽取选手和一专多能选手三类选手,来自全省47所高校的763名师范类学生参加了此次比赛。经过两天激烈角逐,176名选手获得大赛一等奖,218名选手获得大赛二等奖,219名选手获得大赛三等奖。大赛结束后,组委会组织了获奖选手专场招聘会,来自16市的400余名中小学和幼儿园负责同志现场宣传招聘优惠政策,直签大赛获奖选手,搭建了优秀人才和用人单位有效沟通的桥梁。


另据新华社2020年10月消息,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其中规定“改革用人评价,共同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促进人岗相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用人单位要科学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激励机制。


本文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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