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西海岸发布消息,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高校校长基金”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该基金总规模1亿元,使用期三年,将重点支持驻区高校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扶持范围和方向
“高校校长基金”支持驻区高校在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研究领域的成果转化类和技术转移类项目,重点助力新一代半导体、高端化工及新材料等新区九大产业链发展方向的创新成果在新区转化。
成果转化类项目是指以新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在新区设立独立新公司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有可能催生或培育出全新的产业链或细分行业的创业类项目。技术转移类项目是指将某项新技术、新创意等直接应用于新区现有企业或产业链中,或与新区企业开展高新技术研发合作,并已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为企业提质增效或解决现有技术瓶颈。
▎使用方式及流程
“高校校长基金”主要以直接补助的形式支持高校研究成果转移转化,综合考虑高校发展现状、学科类型、成果转化情况等因素,将高校分为三组,分别研究确定资金补助标准。
其中, 第一组高校补助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校, 第二组高校补助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校, 第三组高校补助金额不超过 400万元/校。剩余资金统筹用于现有高校或新引进高校的直接补助工作。
“高校校长基金”由高校校长负责自主分配。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项目申报,通过校内评估等形式,研究确定扶持项目名单及补助额度,对单个项目的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本高校资金补助标准的 50%。
对“高校校长基金”扶持的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具备成果转移转化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有权优先以股权投资方式参与合作。
▎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
高校确定具体工作机构负责“高校校长基金”的申请、使用、管理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推动获得“高校校长基金”的项目在新区实现转化。区校城融合办会同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高校校长基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评估,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保障作用。
来源:青岛西海岸发布、青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