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萧山区政府发布了2021版“金梧桐”人才安居政策,此次出台的2021版“金梧桐”人才政策,在对人才的生活补贴到购房补贴补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杭州市认定的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最低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对于应届毕业生分别给与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本科毕业生3万元的生活补贴。
制定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金梧桐”购房补贴
经杭州市认定的A、B、C、D类人才,A类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金梧桐”租房补贴
对经杭州市认定的E类人才和放弃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B、C、D类人才,可提供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每人每月25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我区35周岁以下F类人才享受租房补贴为每人每月2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三)“金梧桐”生活津贴
经杭州市认定的A、B、C、D、E类人才及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领取相应生活津贴。A类人才一人一议,B类人才20万元,C类人才15万元,D类人才10万元,E类中博士人才5万元,其他E类人才3万元,毕业五年之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万元。
(四)“金梧桐”应届毕业生待遇
Ⅰ、应届生生活补贴及贷款贴息
(1)博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8万元和三年内最高3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其中参保满1月后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工作满三年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
(2)硕士研究生,给予生活补贴6万元和三年内最高2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其中参保满1月后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工作满三年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
(3)“双一流”大学、国际QS100以内知名高校及与我区签订人才协议的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4万元和三年内最高1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其中参保满1月后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工作满三年后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
(4)其他本科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3万元。其中参保满1月后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工作满三年后再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
Ⅱ、应届生租房补贴
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我区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金梧桐”实习生补贴
对在我区实习的实习生,给予实习期间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津贴,最长补助6个月。
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时间
(一)“金梧桐”购房补贴
(1)申请对象条件
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议”,B、C、D类人才申请时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3年(含)以上或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近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②持有萧山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或经市人才分类认定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人才。
③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我区无住房,且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2)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
②事业单位:在我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我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二)“金梧桐”租房补贴
(1)申请对象条件
①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或人事档案迁入我区并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月以上;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近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外籍人才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台往来内陆通行证。
②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市委办发〔2014〕77号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我区无住房,且未享受过我区范围内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2)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
②事业单位:在我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我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三)“金梧桐”生活津贴
(1)申请对象条件
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萧山区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近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外籍人才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居民需持港、澳、台往来内陆通行证。
A、B、C、D、E类人才领取生活津贴年龄须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毕业五年之内(毕业时间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时间起算,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起算)且未享受过我区应届毕业生待遇。
(2)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
②其他非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我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四)“金梧桐”应届毕业生待遇
Ⅰ、应届生生活补贴及贷款贴息
(1)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申请时限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应届生第一笔生活补贴执行《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7〕106号)和《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文件精神。
2018年1月1日(含)以后来我区创业,或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全职正式聘用劳动合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在我区领取应届生第一笔补贴后并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的可以领取第二笔生活补贴。
(2)用人单位条件
A、应届生第一笔生活补贴适用单位: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依法在萧山区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我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我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B、应届生第二笔生活补贴和贷款贴息的适用单位: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
②其他非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我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Ⅱ、应届生租房补贴
(1)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
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
(2)用人单位条件
①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
②机关事业单位:在我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
③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我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
(五)“金梧桐”实习生补贴
(1)申请对象条件:在我区企业进行实习的全日制在校毕业学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
(2)用人单位条件:税务登记注册在萧山区,且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我区金库的各类企业,我区政府2017年以后引进的高校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列入我区见习基地企业实习的大学生不重复资助。
本办法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
新旧政策差异
(一) 购房补贴补助总额大幅提升。
(二)租房补贴申请期限延长至5年,总额同步提升。E类(含)以上人才按实际租住年限享受与B类人才同等补助标准。
(三)生活津贴一次性拨付,简化申报手续。B类人才生活津贴总额提高到20万元;新增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
(四)明确应届毕业生待遇与A-F类人才待遇的申领界线。
内容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